[新聞] 電子菸是禁藥 進口者可判十年 - 菸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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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harry630 (......) 看板: Gossiping
標題: [新聞] 電子菸是禁藥 進口者可判十年
時間: Tue Apr 14 00:52:00 2009

電子菸是禁藥 進口者可判十年

【4/13 19:59】

〔記者王昶閔/台北報導〕似菸非菸的電子菸鑽法律漏洞在菸害防制法上路後熱賣,但其
所含的液態尼古丁來路不明,引發安全疑慮,衛生署最近決議將電子菸納入藥品管理,現
有市售產品必須全面下架禁售,否則將視同偽禁藥品,即日起加以取締。依藥事法規定,
輸入者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。

今年一月菸害防制法規定室內禁菸,卻因未將市售電子菸納入管制範圍,刺激其在網路上
銷大增,就連夜市、鬧區街頭都有攤販兜售,甚至宣稱能幫助戒菸,董氏基金會等反菸團
體見此亂象後提出警告,電子菸可能具高毒性,愛耍酷、嘗鮮的青少年首當其衝,並引發
立法院關切,衛生署經內部會議討論後,最後確定將尼古丁的電子菸視為藥品而非菸品,
納入藥事法規管理。

衛生署藥政處處長廖繼洲表示,尼古丁製劑屬藥品,電子菸的尼古丁濃度比衛生署核准的
戒菸輔助藥物還要高十幾倍,已符合藥事法第六條「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生理機能」
的藥品定義,需通過衛生署查驗登記才能販售,因此,市售含尼古丁的電子菸均屬禁藥,
不得繼續販售,近日將行文請各地衛生局嚴加取締。

 衛生署官員指出,如果違法輸入或販售電子菸,就觸犯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的「製造或輸
入偽藥或禁藥罪」,輸入者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;致
人於死者,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販售者觸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,可處七年
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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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9-04-18
業者應該會上街抗議了吧
George avatarGeorge2009-04-19
日本還有鑲水鑚的電子煙
Noah avatarNoah2009-04-22
敢搶菸酒公賣局的生意? 找死
Yuri avatarYuri2009-04-22
該慶幸自己沒抽菸
Rebecca avatarRebecca2009-04-23
如果不禁、那些政府官員怎麼會有 可以拿
Lily avatarLily2009-04-25
什麼時候才會出純耍帥不自傷也不傷人的煙啊...好想抽喔
Gary avatarGary2009-04-27
有啊 小學時不是有那種菸糖?
Freda avatarFreda2009-04-27
你可以抽糖果煙
Anthony avatarAnthony2009-05-01
那個好蠢..
Anthony avatarAnthony2009-05-03
那種不會冒煙啊...(  ̄ c ̄)y▂ξ←
Yedda avatarYedda2009-05-08
如果不自傷又不傷人 那煙也沒啥好帥的了
Rachel avatarRachel2009-05-09
吸管吹麵粉出來還滿像的~
Bethany avatarBethany2009-05-10
禁藥?? 笑死人了
Eartha avatarEartha2009-05-13
錯!問題不在有沒有抽菸 而是政府已經開始在侵犯人民的自由
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09-05-14
XDDDD 吹麵粉
Delia avatarDelia2009-05-18
是說之前那陣子好像也沒夯起來 會有很多人想買嗎
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09-05-19
笑話 尼古丁貼片才該下架吧
Hedda avatarHedda2009-05-22
E04!
George avatarGeorge2009-05-26
人力銀行! 唉額我好冷 抽菸沒人權是真的
Ida avatarIda2009-05-29
電子菸沒有摳咪秀,下架!!
Rae avatarRae2009-05-29
因為葉金三是懂4GG會的背景...姦與奸呀
Kumar avatarKumar2009-06-02
夭壽 一堆狗盡出些怪招 我家有電子菸 怎麼不來抓我?
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09-06-07
我覺得吸管吹麵粉那個挺好笑的